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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19海宁四街道小学、初中学区划分出炉!相比去年有哪些变化?

地产君 海宁12楼 2021-07-22

刚刚!

2019学年海宁四街道公办小学、初中学区划分定了!

看看你家划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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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学年四街道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学区

一、小学学区

1.实验小学:水月亭西路以北、梅园路以西、联合路以北、文宗路以西、洛塘河以北、海宁大道以东、铁路以南、文苑北路以西、西山路以南、海昌路以西区域;海洲街道原联合村的户籍新生。

2.紫微小学:南苑路以北、海昌路以东、西山路以东南、公园路以南、建设路以西、硖石路以南、赵家漾路和农丰路以西区域。

3.南苑小学:钱江路以北、海宁大道以东、海洲西路以南、平阳堰港以东南、南苑路以南、农丰路以西、新苑路以北、黑木板桥港以东区域;海洲街道原南郊村、新庄村和新桥村的户籍新生,硖石街道原农丰村(农丰路以西)的户籍新生。

4.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南苑路以北、平阳堰港以西北、海洲西路以北、海宁大道以东、洛塘河以南、文宗路以东、联合路以南、梅园路以东、水月亭西路以南、海昌路以西区域。

5.桃园小学:横塘河以北、赵家漾路以东、硖石路以北、建设路以东、公园路以北、西山路以东南、由拳路以南、长山河以西南区域;海昌街道原农富村、水产村的户籍新生。

6.鹃湖学校:铁路以北、海宁大道以东、由拳路以南、西山路以西北、文苑路以东区域;海昌街道原硖西村、金利村、迎丰村、火炬村的户籍新生。海宁大道以西、铁路以北区域、海涛路以东的本市商品房业主适龄子女新生。

7.硖石小学:环城河以北、农丰路和赵家漾路以东,横塘河和长山河以南区域;硖石街道长田、西环、双合、荷叶、联和、军民、永丰、南漾、杨汇桥村和原高丰、群利、长园、农丰村(农丰路以东)的户籍新生。

8.文苑小学:环城河以北、海涛路以东、钱江路以南、黑木板桥港以西、新苑路以南、农丰路以西区域(以原村、社区户籍划分学区的除外);海洲街道原东长村的户籍新生。

9.海洲小学:除原有学区外,增加:铁路以南、海宁大道以西、钱江路以北区域的商品房业主适龄子女新生。

10.狮岭学校:除原有学区外,增加:长山河以东和以北区域的2018年6月1日以后办理的不动产权证的业主适龄子女新生。

马桥中心小学、湖塘中心小学和双山实验学校的学区参照原学区执行。

二、初中学区

1.第一初中:海洲西路以北、海涛路以东、铁路以南、文苑北路以西、西山路以南、海昌路以西、南苑路以北、平阳堰港以西北区域(按原村、社区划分学区的除外);海洲街道张店、伊桥村和原联合村的户籍学生。

2.南苑中学:江南大道以北、黑木板桥港以东、钱江西路以北、文宗南路以东、平阳堰港以东南、南苑路以南、海昌路以东、塘南东路以南区域;海洲街道原南郊村,硖石街道荷叶、联和、双合、军民村和原高丰、长园、农丰村的户籍学生。

3.硖石中学:塘南东路以北、海昌路以东、西山路以东南、由拳路以南、长山河以西南、碧云南路以西区域;硖石街道永丰、南漾、杨汇桥、长田、西环和原群利村的户籍学生;海昌街道原农富村、水产村的户籍学生。

4.紫微初中:海涛路以东、海洲西路以南、文宗南路以西、钱江西路以南、黑木板桥港以西、江南大道以南区域;海洲街道金龙、民和、双凤村和原东长、新庄、新桥、西郊村的户籍学生;马桥街道民胜、利众、新塘、马桥、正阳、柏士、先锋、新场、桐溪村(社区)的户籍学生。

5.鹃湖学校和狮岭学校初中学区与小学学区一致;双山实验学校学区参照原有学区执行。


新的学区和去年相比,变化在哪里,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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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与2019年小学招生学区对比图

地产君发现,新的小学学区图比去年的增加了5条红线,增加了5所学校,就连名字也变成了四街道公办小学招生学区示意图,而不是以往的城区公办小学招生示意图。看来,海宁的主城框架业已拉大,以往一直存有疑问的边缘区域也终于在图上有了明确的划分。

而鹃湖学校西侧的那条红线似乎也在说明着海宁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2020年预计完工)将来要分担的学区区位,未来在这区域,万城、鸿翔和正黄都有楼盘项目要交付,而嘉海尚府及亲亲家园的老业主无疑也将受益。


2018年与2019年初中招生学区对比图

同样,在初中招生示意图中也增加了三条红线和两所学校,这其中,江南大道的红线,是区别紫微初中与南苑中学学区之用,这条线定了南苑中学的南界,而长山河上的红线又划出了南苑中学的北界,由此明确了南苑中学的学区范围至少目前可以涵盖到整个浙大鹃湖区块的新建住宅,在这区内,鸿翔和万城均有高端项目在建


招生情况、如何报名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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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四街道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中共海宁市委办公室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宁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委办发〔2018〕99号)、海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海宁市四街道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新生招生意见》的通知》(海教〔2019〕25号)和《海宁市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海教〔2019〕10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现就2019年秋季硖石、海洲、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和马桥街道(以下简称“四街道”)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

1.小学:实验小学、紫微小学、南苑小学、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桃园小学、鹃湖学校、硖石小学、文苑小学、海洲小学、狮岭学校、双山实验学校、马桥中心小学、湖塘中心小学

2.初中:第一初中、南苑中学、硖石中学、紫微初中、鹃湖学校、狮岭学校、双山实验学校

二、招生对象

初中新生为2019年小学毕业生;

小学新生为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三、材料截止时间

新生户籍、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社保缴纳计算时间等材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

四、学区划分(见附件)

五、报名和录取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材料要求

1.符合以下条件的新生,请携带相关材料于5月19日(周日)到所在学区的学校申请预报名:

(1)具有“两证”(指新生具有四街道的户籍、父母或新生本人在四街道持有有效房产证件,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按份额共有的房产,父、母、新生合计必须达到51%及以上;直管公房或廉租房,且无其它房产。下同),且“两证”为同一学区的新生;按原村、社区户籍直接划入相关学校的新生。

报名时请携带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契证、土地证、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持直管公房或廉租房房卡的,还须提供新生及其父母无房证明(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相关窗口办理,下同)。

(2)具有“两证”,但不在同一学区的新生(以房产证件地址确认学区)。报名时请携带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契证、土地证、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

(3)父母及新生确无房产,且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事实同住一处(新生户籍须在此房产内),能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效房产证的新生。报名时请携带户口本、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契证、土地证等证件和复印件,父母及新生“无房产证明”。

(4)仅有本市四街道户籍的新生。报名时请携带户口本和无房产证明。

(5)具有本市非四街道户籍,父母或本人在四街道持有有效房产证件的新生。报名时请携带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契证、土地证、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

新生户籍、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在4月1日至5月19日期间办理的,也可在学区学报申请预报名。

2.符合以下条件的新生,请于7月6日(周六)到相关地点申请预报名:

(6)非本市户籍,父(母)或本人在四街道持有有效房产证件的新生。如父(母)均非本市户籍,须有一方参加新居民积分管理并达到10分及以上。

(7)具有本市非四街道户籍,父(母)在四街道经商(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父(母)在四街道企事业单位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的新生。

(8)非本市户籍,父(母)在四街道经商(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父(母)在四街道企事业单位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的新生。如父(母)均非本市户籍,须有一方参加新居民积分管理并达到10分及以上。

错过学区学校报名的第1至5批次(含5月20日至7月5日办理房产、户籍和错过在学区学校报名)的新生,在硖石小学申请预报名。

符合(6)(7)(8)批次条件的新生,如房产地址(不动产权证地址)或营业执照或工作单位地址在“实验小学、紫微小学、南苑小学、桃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硖石小学、文苑小学、海洲小学、鹃湖学校、第一初中、南苑中学、硖石中学、紫微初中”学区区域内,且营业执照办理或单位缴纳社保满两年及以上的(须连续,补缴无效)的,到硖石小学预报名。其余新生,按房产(不动产权证)或父(母)营业执照或工作单位地址到狮岭学校、双山实验学校、马桥中心小学和湖塘中心小学申请预报名。

预报名时请携带户口本、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契证、土地证或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人的身份证。非本市户籍新生,须提交《海宁市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由新居民事务部门出具)。

以上第1至8批次中如新生和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还须提供其它亲子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新生出生证、父母结婚证等)。

(二)录取办法

1.第1至5批次中通过材料审核的新生,如预报名登记人数未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如预报名登记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则由学校按“招生批次”分批录取;当同一批次无法全部录取时,则按同批次中主要证件(户籍、房产证件)办理时间先后录取。

2.第1~4批中,新生户籍或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办理时间在规定截止时间后的,录取时统一放在第4批次后。

3.第1至5批次中未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含5月20日至7月5日办理房产、户籍,错过在学区学校报名)和第6~8批次新生由教育局根据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其中第6批次按办理房产时间先后安排)。

(三)其它

1.享受军人、引进高端人才、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驻海宁高校教职工子女和父(母)持有“直通卡”等政策优待入学的新生按相关政策文件执行,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在4月底前提交。

2.少体校招生方案5月下旬报教育局,经教育局和文体局批准后实施。拟录取名单须在7月上旬报教育局,由教育局统一安排。

3.2020年起,在实验小学、紫微小学、南苑小学、桃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硖石小学、文苑小学、海洲小学、鹃湖学校、第一初中、南苑中学、硖石中学、紫微初中申请预报名时,营业执照或缴纳社保时间要求为“三年及以上”。

六、公示和报名注册

1.各招生学校确定本校拟录取名单,上报基教科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公示名单;统一安排的新生,由基教科向招生学校下发拟录取公示名单。

2.招生学校将拟录取公示名单在招生学校和新生毕业幼儿园(小学)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

3.招生学校将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上报基教科;基教科审批后将正式录取名单下发给招生学校;招生学校向家长发放正式录取通知。

4.学期开学前,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到招生学校报到注册。

咨询电话:87229863,87223239(基础教育科)

本招生办法解释权属海宁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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